首次申請辦理冶金行業冶金礦山工程專業乙級工程設計資質的建筑企業,需要前往當地省住建廳上報審批受理。對于新辦冶金礦山工程設計資質的建筑企業,業務不熟練的情況下,可以找專業的資質代辦公司來辦理。具體有關冶金礦山工程設計乙級資質辦理的條件、材料等內容介紹如下:
一、冶金礦山工程專業乙級工程設計資質申請條件
1.資歷和信譽:(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所申請專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項目工程設 計不少于2項。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2)有較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二、冶金礦山工程專業乙級工程設計資質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令第293號,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第七條: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第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令第160號,2016年9月13日予以修改)第八條:申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以及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第九條: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下資質、勞務資質、工程設計乙級(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外)及以下資質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具體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三、冶金礦山工程專業乙級工程設計資質辦理材料需求
1.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企業投入的技術裝備發票原件;
4.企業章程、技術、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5.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證原件;
7.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身份證、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等原件、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8.辦公場所,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原件。
9.非專業注冊技術人員(3人) 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工程設計實踐10年以上主導、非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環境保護1人、技術經濟1人、概預算1人)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專業技術人員情況及業績表。
10.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注冊、非注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近三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原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事業編制的主要技術人員不需要提供社保繳納憑證,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人事檔案材料。
11.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業績材料:工程設計合同主要頁的原件、建設單位(業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試運行文件,或工程竣工驗收文件的原件。
12.注冊執業人員(11人) 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注冊證書原件或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注冊管理部門蓋章的注冊變更表或初始注冊表【采礦礦物(采礦)2人、采礦礦物(礦物加工)1人、建筑(二級)1人、結構(一級)2人、機械1人、電氣1人、公用設備(給水排水)1人、公用設備(暖通空調)1人、公用設備(動力)1人】。
四、冶金礦山工程專業乙級工程設計資質辦理流程